(招标编号:SZJY2026-NG-149)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菜品供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2.58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昆山市周市镇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菜品供应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食堂菜品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堂菜品供应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代理机构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购买公开招标文件。(一式两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8.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1)供应商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其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2)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获取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获取资格。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