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C2R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935885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少年宫。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 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 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 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2R2026-010
2、项目名称: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935885.00元
4、最高限价:935885.00元
5、采购需求(建设内容):长春市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
6、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做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 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 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 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 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 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 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
【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提供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30 日至2026年11月05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报名。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 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信誉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截图。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益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领取报名 表。
3、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