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D2026044)
一、招标条件
本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已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