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XZB2026076)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某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某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某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及餐饮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3.8近年 (2023年至今) 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
3.10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如符合资格的某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按评标结果确定的先后顺序,如在先完成评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8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