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ZXM-2026022)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生活类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江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生活类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江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生活类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和售后保障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残疾人单位、监狱企业政策;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有拖欠工程款、税金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能够自行规范开展财务核算。法人单位可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三者任一;个体工商户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纳税凭证、财务情况承诺函任一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不强制要求提供书面财务管理制度。
6、投标人近三年,在洗手液、洗洁精、洗衣液品类无重大质量类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等处罚。一般轻微处罚、非本品类的质量抽检问题,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人须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登记表,发送至邮箱或送达至代理机构,并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待代理机构确认后,再发放采购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