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中兴镇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TY-2026-08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崇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7年中兴镇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7年中兴镇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一项。具体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年中兴镇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7年中兴镇政府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3.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
获取方式:现场携带如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件;
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提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现场验证时须携带公告要求的响应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
售价:工本费 300 元/本,逾期提交资料或者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