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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伊力特煤化工配电室技改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伊力特煤化工配电室技改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9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10KV2号配电室。2.高压供电线路。3.低压供电线路。4.配套工程。5.高压电缆线路路径及敷设方式。35千伏变电站至10千伏配电室供电系统,10千伏配电室技改(原水化车间配电室),10千伏配电室输出至脱硫脱硝、上升管余热回收,VOC供电系统(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力特煤化工配电室技改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力特煤化工配电室技改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三条任意一条资质条件:(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两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关于招标)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开户银行遴选采购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开户银行遴选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项目编号:JLCR2026-ZC0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约定条件续签。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持有银保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同一法人的金融机构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并承诺在成交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11)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投标人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发布之日(须提供网络截图);

(5)近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每套,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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