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3.45193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
3.本项目预算金额:434519.33元:最高投标限价金额:434160.55元。
4.采购需求: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单位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如国家对本项目相关专业有特别规定或资质要求,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或具有相关资质:
特别资格要求:参选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供应商必领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
2.项目概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
3.本项目预算金额:434519.33元:最高投标限价金额:434160.55元。
4.采购需求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扩建楼教室、办公室增设吊顶及餐厅墙体拆除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参选单位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单位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如国家对本项目相关专业有特别规定或资质要求,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或具有相关资质
特别资格要求:参选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供应商必须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4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东域大厦B座2603。
方式:现场领取: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
(1)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若法人领取比选文件则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参选单位应认真核对比选文件字迹是否清晰,是否有缺页漏页等现象。获取比选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时间:2026年11月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