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HZB-2026-1004)
一、招标条件
本花溪苑1号楼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19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爱民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花溪苑1号楼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花溪苑1号楼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花溪苑1号楼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证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有效投标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
10.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编辑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文件领取事宜。(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