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FCQJZCQ202603028)
一、招标条件
本恒丰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2027 年押运、寄库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 万元,招标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恒丰银行重庆涪陵支行(以下简称支行)押运寄库服务合同将到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为确保业务连续性,需对 2027 年度押运寄库服务进行采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恒丰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2027 年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恒丰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2027 年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分包意向单位均须满足)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
拟提供的专用押运车辆必须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提供公安检测机关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车型应和本项目拟配备的押运车辆一致;
本项目允许分包将寄库服务分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若供应商将该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
7.1 寄库服务单位须在本次采购的营业网点(涪陵区)覆盖范围内有履行合同必备的现金金库,且相应金库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响应文件中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