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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北京市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比选公告

北京市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499593 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的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面层拆除、路面基层新做、树池拆除、凉亭台阶面层修补、渣土运输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 分到 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地点:北京市;

售价:300 元/本(含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60号院2号楼?层开、评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

3.采购方式:比选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6,499593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499593万元

5.委托工作内容:

枫二社区6号楼南侧小广场地面改造的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面层拆除、路面基层新做、树池拆除、凉亭台阶面层修补、渣土运输等。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二、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点至12 点,下午12点至17点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

(3)比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9点30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地点:北京市。

五、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经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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