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费用新规及业绩比较基准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费用新规及业绩比较基准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年10月27日

项目编号:26010440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旗下不符合上述规范的公募产品须在规定时间内相应调整。因此,需向律师事务所采购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支持公司修改旗下相关公募产品的法律文件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件,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费用新规及业绩比较基准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

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

(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

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供应商未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为:

无

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到2026年11月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010-60868695
客户咨询热线 · 工作日 8:30-18:00
会员开通 / 信息发布 / 企业定制服务
咨询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