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HHN-2026-012)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警察学院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6123万元,招标人为河南警察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7年学院消防维保项目服务总面积为38.2万m²(龙子湖校区为36.6万m²、南丰街校区为0.31万m²、俭学街校区为1.29万m)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炮、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灯、防火卷帘等专用设施的巡查、维护、保养;龙子湖校区、南丰街校区、俭学街校区3191具干粉灭火器(含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254具、24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10具和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瓶管网专项检验维护(科研楼、警体馆、图书馆、高低压配电室等10个重点防护区域28具钢瓶、2套管网系统、实际使用药量(约3500公斤))年检和维保工作;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警察学院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警察学院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经过公示,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的备案证明(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