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一楼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一楼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6000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修缮内容包括:地面拆除,墙面拆除,水电改造(底盒、管线、电线、开关、插座),地面瓷砖,踢脚线,吊顶,LED灯具,墙面修补,垃圾外运废弃,配电箱,墙面涂料铲除,平面砂浆找平层,墙面砌砖,墙面喷刷涂料,全玻自由门等。具体采购需求及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一楼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办公用房一楼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5%的价格折扣。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方式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
方式二:在获取有效时限内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指定邮,待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文件,电子版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不得随意修改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