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疆喀什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新疆喀什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XZJ264-081-K-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以下筒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虫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暑。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筒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骚喀什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喀什分公司提供为期1年的资料收集整理、线上服务团队等劳务外包服务,拟定销售类劳务外包人员数量为600人。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一年
2.6服务地点:喀什分公司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甲方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财务报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提供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暑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附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附承诺书)。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2旦至2026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睿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每份逐页加盖公章且资料清晰可见)。
5.4招标文件费4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1时00分00秒。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