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某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某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660SCCHA110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
4.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民声东路10号东方天澜汇商业裙楼西侧1-3层
5.采购人联系方式:胡经理0898-36369250
6.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预算金额:人民币69.26万元【其中基本代理费不超过8.87万元,成功报酬不超过60.39万元(债权回收区间为1000万元(含)以下的提取比例不超过1.77%,债权回收区间为1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提取比例不超过0.93%,债权回收区间为3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提取比例不超过0.72%,债权回收区间为5000万元-8000万元(含)的提取比例不超过0.45%)】
8. 采购内容: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就某诉讼项目作为采购人的委托代理人,具体办理诉讼执行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人民币)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为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如同一总所的多个分所同时投标,则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0.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2)文件领取方式:
即可进行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缴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及电子版采购文件下载。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单》。
12.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3.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指定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
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如有)提交至指定地点。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