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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案件债权清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Y案件债权清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Y案件债权清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Y案件债权清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5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方于2026年8月获得Y案件胜诉判决,并已在诉讼阶段冻结到被告公司账户一定金额,但不足以覆盖全部赔偿。为推进债权清收,拟选聘一家律所提供法律服务。

1.6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2.全面调查对方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采取其他调查措施,重点排查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

3.在执行程序中依法申请追加,或另行起诉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4.应对执行异议、复议及执行异议之诉,防止执行程序被拖延;

5.其他与本案债权清收相关的法律服务。

2.2★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纠纷解决完结

2.3★交付地点:

北京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及质保期:

L

2.5 限价:

总价:146万元,其中基础代理服务费限价:2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2)财务要求:    /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开标前7日内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债权清收法律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供应商须指派1名主办律师为需求单位提供本项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须提供主办律师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本单位授权代理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以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起计算)的社保缴纳记录,如本次无授权代理人的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1人的社保缴纳记录。提供无利益冲突承诺书(格式见其他资料-附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登记、备案或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证书)。

(2)不具备与所供物项相适应的法定有效许可资质(法律法规、核安全监管、行业规范强制要求持证的)。(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7)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保缴纳相关义务;中标后不能为本项目配备足额专业人员保障履约。

(8)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所提交资料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行为。

(13)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14)存在转包(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的情况外)。

(15)供应商存在以下以下情形,经评审小组初步评审质询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将做否决其应答处理,同时采购单位将按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供应商进行通报,自冻结之日起60日内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积极的,将纳入采购单位灰名单进行管理,处理期限不低于12个月,具体如下:

1)投标人懈怠投标相关工作,存在投标文件粗制滥造、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完成且规范提交资质证书及业绩证书等材料情形的;2)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虚高,评审阶段无法对其报价合理性做有效说明,且未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报价构成的支撑材料的;3)经采购人或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诉、举报查实,品牌生产制造商恶意限定、缩小授权供给范围,致使本次采购活动丧失公平性、产生不公平竞争情形的;4)其他符合冻结管理情形的“一般不良行为”。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不收取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备注视为未缴纳)

电子发票于应答截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于平台预留邮箱中(上传缴费凭证时一并提交开票信息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11月2日19:00—2026年11月6日18:00

4.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本次为电子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如有多轮谈判须按要求多次提交应答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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