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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DHZB-2026-261A)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加坡速效救心丸用于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辅助治疗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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