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7-2029年信用卡司法清收律所项目招标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7-2029年信用卡司法清收律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宁恒诚(招)字[2026]-080号,交通银行编号:CGXM64199926100005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7-2029年信用卡司法清收律所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选聘5家律师事务所入围,提供信用卡司法催收欠款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司法诉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执行、支付令、电话提醒、上门、信函等方式,案件范围为信用卡案件逾期欠款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须体现批准日期、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的关键页信息);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无处罚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此项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关截图或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未被列入交通银行禁止办理业务类反洗钱特殊名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11月07日oo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13日23时59分止。
(2)支付文件费用(线下)。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