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2026年校服采购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 2026 年校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 2026 年校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2026年校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 2026年校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X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6.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具备履行本校服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附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 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时 00分
递交方式:仙桃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时 00分
开标地点:仙桃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名称: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2026年校服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年级: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七、八年级,预估征订学生260人:仙桃市西流河镇第二小学一、二年级,预估征订学生120人仙桃市西流河镇第一小学一、二年级,预估征订学生90人。最终供货、结算数量以家长实际自愿订购套数为准。
6.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单价形式报价: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夏装单价不超过95元/套,春秋装单价不超过120元/套:仙桃市西流河镇第二小学、第一小学春秋装单价不超过110元/套。任一品类报价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7.采购需求:仙桃市西流河镇初级中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2026 年校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履约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首批货物交付及验收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I)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6.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具备履行本校服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附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仙桃市
3.方式:
现场登记获取须携带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和资料审核:合格的单位才能领取磋商文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携带以上资料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登记后统一发放磋商文件。
4.信息费: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仙桃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