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宣传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KBY-2026-1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宣传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宣传屏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宣传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宣传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品目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证明: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提供可以证明其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资格证明、学历证明等。(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转岗等投标报名人员应当按照以下任一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服务大厅签章申报单且加盖公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 xx 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电话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付费票据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交纳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