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6.279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001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内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形式证明资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内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磋商截止口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内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6年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内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6年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1.8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上述同类或类似的项目业绩具体范围是指投标人在过往项目中完成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相似的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