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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推荐: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QTQZB-2026-21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869947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如果参选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如果参选单位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比选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家湾镇马营村污水处理站老旧设备更换项目-工程

2.2项目编号:QTQZB-2026-212

2.3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4预算金额:498699.47元

2.5建设规模:/

2.6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7工期:2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如果参选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如果参选单位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领取文件),在北京市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项目名称和到场领取);

(2)法人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开具法人证明即可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外地进京企业另携带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适用外地进京企业);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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