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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瓯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东游中心卫生院血透中心建设——水处理机等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最新-建瓯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东游中心卫生院血透中心建设——水处理机等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建瓯市东游中心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建瓯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东游中心卫生院血透中心建设——水处理机等医疗设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建瓯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东游中心卫生院血透中心建设——水处理机等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80.0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元)—1水处理机1450,000.00台工业否2透析病床1248,000.00张工业否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体外循环设备水处理机水处理机2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透析病床透析病床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水处理机台元     450,000.00总价无

2透析病床张元48,000.00总价无

(2)报价明细要求:

水处理机

序号

报价明细内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容

1

水处理机

水处理机

台

元    450,000.00

总价

无

透析病床

序号

报价明细内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容

1

张

元     48,000.00

总价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

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2、若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7.2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3获取地点及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福建省进行现场报名;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报名费须通过供应商本单位银行账户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其他非供应商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8.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4:30(北京时间)

9.2截止地点:福建

9.3谈判公告与更正公告(若有)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条载明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按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2026年11月6日14·3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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