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高新区部分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HH-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白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部分基础设施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96.89435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基础设施修缮等(详细的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部分基础设施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部分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
级资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具有失信、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11月03 日 15时 00 分到2026年 11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11 月16 日09时 50 分
递交方式:西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11月 16 日09 时 50分
开标地点:西藏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