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加工烘干一体化厂房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SY2026045)

一、招标条件

本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加工烘干一体化厂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58,448.29元,招标人为和平县玉岭农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加工烘干一体化厂房(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加工烘干一体化厂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加工烘干一体化厂房)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010-60868695
客户咨询热线 · 工作日 8:30-18:00
会员开通 / 信息发布 / 企业定制服务
咨询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