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展厅显示及扩声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N2026-Z-G-0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展厅显示及扩声系统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6600000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展厅显示及扩声系统。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展厅显示及扩声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展厅显示及扩声系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5时30分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后方可参加。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最近一期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复印件;(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经检验无误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有授权)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
4.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