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鹤全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东龙山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商洛市商州区鹤全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东龙山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充电设备480kW直流充电主机2座、400A超充充电终端12座(一拖六群充系统):(2)配电设备箱式变电站SCB14-
1250KVA-100.4KV型1座、跌落式熔断器RW11-1250A型1套、柱上断路器ZW32-12630A-25kA型1合、合成氧化锌避雷器HY5WS-1750型3只、隔离开关GW9-12630A型1组;(3)电力电缆ZC-YJV22-0.61kV-4×95+1×50mm²共350米、ZC-YJV22-8.715kV-3×70mm²共70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商洛市商州区鹤全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东龙山公园停车场充钛寒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洛市商州区鹤全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东龙山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
(4)完税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06 08:00:00---2026-11-11 18:00:00
获取方法:请将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参加需提供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邮箱,并及时告知,逾期未报名的供应商恕不受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