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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

11月更新: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

(招标编号:JLGA2026-11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4.470767万元,招标人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室内外燃气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②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公用管道 GB1 级);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GA2026-1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辉发改审批[2026]20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辉南开发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室内外燃气工程)

2.2 招标范围:室内外燃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最高投标限价 2044707.67 元

2.4 项目地点:辉南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7 年 01 月 05 日。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②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公用管道 GB1 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4 投标人近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 年—2025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②2026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投标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4.3 如为联合体投标,报名工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一家报名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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