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2026年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261)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2026年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2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银行佳木斯分行2026年外聘律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入围3家律所(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3家时,取前3家入围: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3家时,取n-1家入围,视具体入围家数决定是否再次补充入围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3家时重新招标)。代理佳木斯分行公司类贷款本金1000万元(不含)以下、普惠类贷款本金500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100万元(不含)以下诉讼、仲裁案件(含易融卡、信用卡);代理佳木斯分行权限内各类案件诉讼、非诉讼、调解及仲裁案件。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合作期限内,针对各类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需求,实行一案一议:各案风险代理收费比例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律师服务收费相关强制性规定,不得突破法定收费上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律师不少于5人(含),有一定的银行业法律服务经验,拟派律师金融、银行业服务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不少于1份金融诉讼案件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有效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停被热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祓 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时至2026年11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3日9时00分00秒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