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HZ2026450)
一、招标条件
本 2027 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服务律所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8.1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聘1家服务律所承接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2027年度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服务律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7 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服务律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 口中小 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
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s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经办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近期社保缴纳证明领取文件。(适用于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事项说明领取文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