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街道兰台嘉苑东组团社区电梯联播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CH-2026-03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李村街道兰台嘉苑东组团社区电梯联播屏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预算金额:274955.00 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街道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李村街道兰台嘉苑东组团社区电梯联播屏采购 93 台,主要包含电梯联播屏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操作培训、质保售后、备品备件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配套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李村街道兰台嘉苑东组团社区电梯联播屏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李村街道兰台嘉苑东组团社区电梯联播屏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时间 2026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每天 09:00 至 11:30、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洛阳市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磋商文件工本费 3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