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武功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碎石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武功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碎石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功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碎石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采购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设备,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92万元;交货期:15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功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碎石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碎石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百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所投产品为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家和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主要附件和附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供应商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