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MD2026-05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105.8万元,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新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合计40242米,管径DN300至DN800不等,管材均采用球墨铸铁管,配套建设阀门井、消火栓等管线附属设施工程,现状人行道及绿化带破除及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420万元(其中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总费用14105.8万元)。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图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02)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给排水注册工程师,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5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1.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相关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3凡是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相关信息)。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002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
时间前)。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3凡是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相关信息)。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二期)建设项目己由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驻示范经发(2023)25号和驻示范经发〔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5-411751-04-01-745702,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示范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二期)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供水管网合计40242米,管径DN300至DN800不等,管材均采用球墨铸铁管,配套建设阀门井、消火栓等管线附属设施工程,现状人行道及绿化带破除及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420万元(其中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总费用14105.8万元)。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图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监理
2.4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4.1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2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2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工期:345日历天。
2.4.3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全过程后续配合工程;
(2)工程施工: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
(3)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4)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2.5第二标段:监理
2.5.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2工期要求: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2.5.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6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设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1.3%;施工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100%。
二标段: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1%。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给排水注册工程师,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5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1.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相关内容,提供全国
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3凡是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
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企业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08:00时至2026年11月10日17:30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