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CS-2026-JY016(G))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采购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编号:ZXCS-2026-JY016(G)
2.4服务周期: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2.6采购内容:金盏嘉园A、B、C、D、E、F区及金泽家园A、B、C区项目监控系统维修服务
2.6.1.保障小区监控系统稳定、安全、正常运行;
2.6.2.定期巡检、设备除尘、紧固加固、前端摄像机尾线整理、信号测试、画面调试、系统参数校准、后台软件维护、基础故障排查、系统优化、隐患排查、日常远程运维、技术答疑等全部基础服务
2.6.3.24小时应急抢修、系统运行台账整理、每季度提交维修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采购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日0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获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并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均无效。
5.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5.2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所有磋商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所有,不得转让。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