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88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42.7272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001)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漂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00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01日09时35分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2月01日09时35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8-410325-04-01-547856),已由嵩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嵩交【20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嵩县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2、项目代码:2608-410325-04-01-547856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88号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6-57
5、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上级补助,最高投标限价12427272.00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S325漯嵩线跨湖大桥桥梁全长1266.96m,全宽20.5m。本次招标内容为:桥梁预防性养护。主要工作包括:铣刨重铺桥面沥青铺装,对破损、网裂处的钢筋混凝
土铺装凿除重铺;恢复护栏和人行道破损;对结构裂缝<0.15mm时采用表面封闭法处理,当裂缝>0.15m时采用压力注浆法进行处理;裸露的钢筋进行除锈、防锈处理;采用改性环
氧砂浆修补破损处;上部边梁和下部盖梁进行防腐涂装;更换支座;更换泄水管;清理伸缩缝并更换止水条等。
7、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9、工期:5个月。
10、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优良;
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执行;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6、评审与定标:(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4)中标候选人数量及规则: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
(5)中标候选人核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定标办法”;
(6)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202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