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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GY-2026-17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 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 信证明及财务状况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卫生或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 扫描件 ( PDF 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 。代理  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 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有 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加盖公章);(5)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Y-2026-172;

项目名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指战员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体检费用1800元/人,预计总金额738000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依据《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 211)  有关体检项目要求和《吉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经费保障标准》相关要   求,结合支队实际,为指战员开展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支队本级负责保障的人员共计410  人,最终体检人数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调整;

服务地点:长春市市区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  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卫生或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

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 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 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  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加盖公章);(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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