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XMGL-WZ26-CW01-FX2-06号)
、招标条件
本城市之光三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市之光三期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市之光三期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依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其他组织”范畴的分公司;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管理相关内容;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查询截图须显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台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投标;法定代表人相同、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查实全部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
七、其他
城市之光三期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XMGL-WZ26-CW01-FX2-06号,招标人: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城市之光三期;
1.2项目地点:菏泽市曹县、淮海路南侧、五台山路西侧;
1.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满招标人可根据履约情况按规定续聘;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星级服务标准:根据菏建办[2020]170号文件《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考核标准》中规定的四星级物业服务等级进行服务。
1.6招标控制价:
配备电梯住宅不超过:1.20元/平方米·月;
商业、办公建筑不超过:2.30元/平方米·月;
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执行当地政府指导价;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区域内物业费收入);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1.9招标单位与其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对应的政府指导价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
二、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城市之光三期物业服务: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717.00平方米,配备电梯多层住宅面积约6016.00平方米,配备电梯高层住宅面积约48210.64平方米,商业约3730.36平方米,容积率1.97,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地上63个、地下:354个。本次是对城市之光三期全部物业面积进行招标,招标物业总建筑面积约65717.00m2。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维护、客户服务等全部物业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依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其他组织”范畴的分公司;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管理相关内容;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查询截图须显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投标;法定代表人相同、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查实全部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内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
(3)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应急管理部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查询报告。(查询截图须显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4)潜在投标人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②提供总公司有效营业执照;③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投标授权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明确授权该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招标、参与开标评标、中标后签订合同及全过程履约;④授权文件须明确约定: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履约产生的全部民事责任、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投标主体限制规则:
①同一总公司仅可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总公司与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同一总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同时报名或投标的,该总公司全部投标主体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2获取资料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资格标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3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存有异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加盖公章书面形式(邮件/现场递交)向招标代理提交异议函;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全面认可招标文件全部条款、评标办法、合同约定等全部内容,后续投标、评标及履约阶段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条款的相关异议;
4.4未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资格;
4.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成功发送电子版。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需求、项目参数、资格条件、招标内容均由招标人审定确认,招标代理仅受委托依法依规编制公告、组织招投标流程;
2、潜在投标人自行核实自身投标资格,本项目资格采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资格不满足被否决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人如需澄清、修改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按招标人书面指令发布更正公告;受政策变化、平台故障、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招标人资金调整等非代理原因影响,招标人有权顺延开标、终止招标,代理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性、有效性由提交方自行负责,代理机构仅做形式收存,不做实质性真伪核查,弄虚作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出物业服务综合单价(元/平方米/月),该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本次单项报价仅作为评审比价依据,不作为固定结算总价。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实际服务面积、考核结果及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报价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