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BNY-CS-202610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2000元,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拒绝大型企业(或作为联合体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审查主体为评标委员会。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