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科创中心二期场地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2026-11-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科创中心二期场地装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4.581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科创中心二期场地装修项目;本项目对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 37-38层办公区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改造面积3435.34平方米,改造内容:更换部分室内门、 防火门、增加隔墙,原有消防设施基本利用局部明整,地面铺装,墙面喷刷涂料,局部吊顶、 强弱电改造等。项目竣工后用途为对外招商租赁办公。不涉及规划调整,不涉及消防等级变 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科创中心二期场地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龙城市广场1号楼科创中心二期场地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 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 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 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 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应符
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6、其他资质 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 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 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的整本“信用信息报告”(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文件费3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携带投 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前往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一 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