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ZSY-ZBCGZX-HW-2026-013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SY-ZBCGZX-HW-2026-0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预算1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体血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替代。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替代。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所投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涛内设备,需提供证明文件(本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承诺书)。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