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MDZJ-2026-1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粤工办(2025)26号的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在2026年11-12月期间开展秋游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5.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网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七、其他
受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26-1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秋游活动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依据粤工办(2025)26号的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采购人拟在2026年11-12月期间开展秋游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500元/人,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秋游活动组织实施完毕、完成验收止。
5.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5.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文件附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投标登记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现场领购(现金支付)或网购
1.通过现场领购者,投标人凭投标登记资料在本项目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并领购采购招标文件。
2.通过网购采购招标文件者,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投标登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通过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人需在办理登记手续当天,把上述投标登记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的纸质资料应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的扫描件一致,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采购招标文件邮寄至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顺丰快递按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内的地址及时寄去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的费用及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风险)。
采购招标文件电子版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信息经邮箱发送,邮件状态显示发送成功视为已提供。
3.其他补充事宜:
(1)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2)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格式后附);
(3)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经办人,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投标登记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下午15:0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
十一、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下午15:00。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