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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TWLSBCG2026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镇贵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665万元,招标人为镇贵县民之福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贵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5 年1 月1 日至开标前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无需纳税, 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 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TTWLSBCG202610

项目概况

镇赉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电子邮箱)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贵县坦途镇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设备采购)

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陆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1466650.00元)

3.交货地点:镇贵县坦途镇临近国道G231原坦途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安装调试完成

6.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承担 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近一年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无需纳税, 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

3、方式: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 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磋商保证金形式 供应商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元),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3:00前提交,时间以 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五、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和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8日13: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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