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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云南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2600.00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开展好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活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将采购一批慰问品,慰问方式计划以方便会员提取的生日蛋糕提货券方式开展慰问。每张生日蛋糕券面值为300元整,预计采购342 份(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供应2026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日蛋糕券,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蛋糕券面值金额不变,以折扣率方式报价,优惠的金额计入实际蛋糕券可使用金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相关合法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人员要求: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采用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曲靖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11月17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曲靖市

七、其他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蛋糕提货券采购项目(四次)。

2.2 采购内容:为开展好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日慰问活动,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将采购一批慰问品,慰问方式计划以方便会员提取的生日蛋糕提货券方式开展慰问。每张生日蛋糕券面值为300元整,预计采购342 份(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供应2026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日蛋糕券,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蛋糕券面值金额不变,以折扣率方式报价,优惠的金额计入实际蛋糕券可使用金额)。

示例:如折扣率为90%,则实际蛋糕券可使用金额为300+\300-300*90%)=330元。

2.3预算金额:壹拾万零贰仟陆佰元整(102600.00)

2.4提货券有效期:交付之日起不少于2年。

2.5交货期限:在接到采购人来购需求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2.6 交货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 8 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2)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所有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来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相关合法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人员要求: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 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 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 分至12时00 分,14时00 分至17时00 分在云南曲靖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获取方式:采用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确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办理文件获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云南曲靖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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