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00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到 2026年11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公开: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1.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
1.3项目内容:金陵科技学院幕府校区01-02幢学生公寓热水洗浴系统运维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4预算金额:36 万元(12 万元/年,三年共 36 万元)
1.5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9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0项目经费:自有资金
1.11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公司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6年11月04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3.2地点:南京市。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邮件。
3.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份数:统一胶装,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内容为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U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五、投标文件开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