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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3.95971700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新建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景观工程、沥青道路工程、室外大型土石方、排水工程及室外路灯、供电、给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

3.2.1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3.2.2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3.3投标人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口是否

(1)口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口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子认可:有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问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3项规定的情形。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00 分

获取方式: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现场领取②使用微信扫描公告右上方二维码自助获取。

以上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已批准建设,就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建设规模:新建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景观工程、沥青道路工程、室外大型土石方、排水工程及室外路灯、供电、给水等。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图纸及分包最高限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名称发包范围估算价(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001罗塘高中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劳务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13.959717 120

2.4承包方式:按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内容,由承包人按包人工、包辅材(除甲供材料外)、包机械设备(除我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包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场容、场貌达到招标人、建设单位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预付款,开工后每季度为一个进度款付款周期,每周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6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约定: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执行“苏建规字[2026]14号”《关于扎实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文件。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招标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次支付劳务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招标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5日前劳务单位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招标人和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劳务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承包人应配合招标人向建设单位申请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劳务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7承包人申请付款时,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已拨付的农民工工资),增值税税率为9%,若国家有政策性文件调整时,税率按文件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及施工负贵人要求:

3.2.1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3.2.2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3.3投标人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劳务分包项目负贵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1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口是否

(1)口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

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口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

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现场领取

②使用微信扫描公告右上方二维码自助获取。

以上两种方式任选一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泰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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