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1.9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食堂生活物资配送等相关服务,配送的清单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配送时提前通知成交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2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8 时 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 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 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 时 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71.92万元(本采购预算为1年的食堂生活物资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食堂生活物资配送等相关服务,配送的清单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配送时提前通知成交单位;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5结算方式:结算价格=按采购人询价的供货当月市场平均零售价×成交人当月供货实际供货数量×成交人报价(费率)。
注:价格确定方式:每月30号前,采购人在昌宁县市场进行所需物资询价,询价三家及以上的市场零售商的价格,取平均价格进行确定。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月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最终评价,最终评价时,供应商全年累计达不到10次及以上优或良的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作。在二年服务期内,采购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7.配送要求: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天9时00分前按采购人所需食堂生活物资清单要求配送到采购人食堂(每天食堂生活物资清单由采购人提前一天发送给成交人),食堂生活物资配送人员具备健康证。
8.质量要求: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甲酸含量的测定》(GB5009.23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项目实施期间如国
家或行业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应执行其新的质量标准。
9.验收要求:成交人配送的货物(食堂生活物资)应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具体验收标准,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2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夕外)。
2.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