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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湖北省恩施市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恩施市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万元

5、最高限价:39.0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救护车两辆,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一辆、恩施市白果乡卫生院一辆,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文件登记表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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