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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HH-CG-202610002)

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HH-CG-202610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8万元,招标人为宜城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托宜城市人民医院建设区域中心药房,整合县域药品资源,搭建统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区域内药事管理工作,补齐基层用药服务短板,全面提升辖区药品供应保障与用药安全水平,助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发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的转账凭证等)

以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若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情况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CG-202610002

2、项目名称: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8万元

5、采购需求:建设一套市域药品集中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统一“进、销、存”等管理要求。重点提升药品储存分拨、供需对接、余缺调度、近效期处置、缺药登记等服务能力。同时挖掘利用现有的诊疗信息数据,实现跨医疗机构间处方信息的互相查阅。

依托宜城市人民医院建设区域中心药房,整合县域药品资源,搭建统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区域内药事管理工作,补齐基层用药服务短板,全面提升辖区药品供应保障与用药安全水平,助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发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的转账凭证等)以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若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情况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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