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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通告: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KR202611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1.227809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对建设路入口、秀全路

入口、新中路入口、商业大道入口进行装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华街太子步行街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参加

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

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

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

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7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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